严进、严管、重罚!惠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公布

2023-08-31 21:09:42 来源:南方都市报


(相关资料图)

8月29日,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整治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燃气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原则是,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整治方案提出,燃气安全首先要深入排查“问题气”,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重点排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充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整治方法提出,要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检验报告弄虚作假,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严把燃气具生产管理关,严把燃气具市场流入关,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 严查燃气运输风险隐患,严查餐饮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

严查餐饮场所用气环境风险隐患,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 100kg 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阀、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整治方案指出,要统筹推进老旧小区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开展城市燃气管道等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整治方案还强调,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蒋奇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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